未定事件簿第三章庭审攻略
未定事件簿第三章庭审的正确证物顺序为:方姨的证词(一)→乔嫣的银行资金流水→观察记录本→白色粉末化验报告→方姨的证词(二)→破解的非法交易记录。玩家进入主线3-15庭审后,只要按照这六件证物依次出示,就能顺利完成庭审并达成完美通关。需要特别注意的是,最后一项应选择破解的非法交易记录,而不是其他看似相关的遗嘱或交易类材料;多份攻略资料对这一顺序的记录一致,核心难点主要集中在两份方姨证词的先后使用上。
![未定事件簿第三章庭审攻略[图1]](https://static.down8818.com/uploads/20261030/6ae458014403d1.93510400.png)
第一件证物选择方姨的证词(一),作用是先处理宫雨泽投药指控的问题。证词内容涉及方姨目睹投药、试图阻止投药,以及宫家成员之间的关系,能够先把案件中的基础疑点引出来。第二件出示乔嫣的银行资金流水,用来说明乔嫣长期处于经济拮据状态,为后续推导作案动机提供依据。这里不要因为银行流水和药物没有直接联系就跳过,它承担的是补足人物动机的作用,只有先证明乔嫣存在经济压力,后面的观察记录本才能真正发挥效果。
![未定事件簿第三章庭审攻略[图2]](https://static.down8818.com/uploads/20261030/6ae4580182dcc5.09315751.png)
第三件选择观察记录本,这是连接乔嫣动机与宫成案件的关键证物。记录本属于宫成,内容包含药物试验相关数据,能够揭示宫成的研究行为及其与乔嫣之间的利益冲突。第四件出示白色粉末化验报告,报告表明乔嫣首饰盒中的白色粉末属于可能导致宫成过敏的高纯度药物,由此将“有动机”进一步推进到“已经采取行动”。庭审中如果把这两项顺序颠倒,论证链条就会显得不完整,先用观察记录本说明动机,再用化验报告锁定行动证据,推进会更加顺畅。
第五件必须出示方姨的证词(二),这份证词用来揭示乔嫣多次进出厨房,并且在烫伤事件上存在隐瞒或说谎,从侧面加强其接触药物和实施行为的可能性。两份方姨证词不能互换,证词(一)负责开场、厘清投药指控,证词(二)负责在动机和物证出现后拆穿乔嫣的说法。最后出示破解的非法交易记录,该证物揭露宫成与月月河湾研究室之间的非法交易,把个人矛盾提升到研究与交易层面的核心冲突,适合作为压轴证据。通关后建议查看任务面板,领取庭审完成奖励;若庭审中选错证物,可根据案件记录重新梳理人物动机、行动依据和幕后交易,再次挑战时直接按照上述顺序出示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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